中国社会科学报讯 (记者孙美娟)7月29日,“健全正确政绩观的常态长效机制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科研机构、高校的20余位学者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构建常态长效法治保障机制展开深入研讨。
法治固根本的治理逻辑,决定了校正政绩观偏差必须实现实践经验向制度体系的转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翟国强表示,政绩观是干部履职从政的“总开关”,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形成长效机制,根本上要依靠制度建设、依托法治保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体系。要深化理论研究,将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践经验转化为系统化、学理化的法治表达。理论研究要聚焦制度构建痛点,强化跨学科协同创新,围绕政绩考核、权力监督、激励约束等关键环节,为政绩观建设提供可落地、可操作的法治实施方案,以高质量理论研究成果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构建多维度协同治理闭环,实现长效运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副书记、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柳华文提出,健全正确政绩观的常态长效机制是一项需要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必须始终坚守人民至上、实事求是、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统筹运用思想淬炼、制度约束、考核引导、监督纠治等多种举措,以法治刚性约束遏制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数据造假等政绩错位行为,将为民造福的价值导向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
会上,中央纪委研究室原主任李雪勤等8位学者立足时代背景、理论脉络、党性修养等维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进行学理化阐释,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明确提出要以法治思维校准干部政绩导向,构建常态长效制度体系的理论路径。西南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冯子轩等8位学者,则从政绩考核转型、法治指标纳入考评体系、地方立法政绩偏差矫正等问题入手,提出一系列兼具理论创新性和实践操作性的制度建议,为系统纠治政绩观偏差提供清晰的法治思路。
与会学者表示,校正政绩观偏差必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把为民造福作为根本价值标尺,完善群众评价、第三方评估、长期项目后评估等配套制度,以制度刚性破除急功近利、重显绩轻潜绩的现实困境,让担当实干、久久为功成为干部的履职自觉。
与会学者认为,优化政绩评价法治化体系关键在于做好“加减法”,精简冗余考核流程、细化长效实绩评价权重,统筹上级监督、群众评议与专业第三方评估,打通规划立法、行政决策、执法监管、问责激励的制度链条,依靠完备法治规范引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人事处(党委办公室)、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