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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廉政大竹论坛在川召开

加大治腐力度 根治“微腐败”


2017年08月11日 08:35    来 源:《社科院专刊》2017年8月11日总第403期     作者:本报记者 张帆

  近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三届廉政大竹论坛暨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座谈会在川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来自中国社科院、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单位以及黑龙江省、湖南省、浙江省、贵州省、四川省等地的市、县纪委的领导、专家、学者共200余人参加论坛。

  推进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王京清发来贺信,向论坛的召开致以祝贺。贺信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党委书记、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孙壮志宣读。

  贺信充分肯定了大竹廉政调研基地这一基层研讨平台的作用。贺信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科学论断,是我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也是廉政研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方向。当前,一些基层“微腐败”在群众身边时有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基层的“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要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就必须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基层,将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在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同时,切实维护和实现好群众的利益,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孙壮志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基层“微腐败”问题比较突出。为更深入、更全面、更直接地了解掌握基层反腐倡廉的现状,积极为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决策参考,2015年,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在达州市大竹县成立了中国社科院廉政调研基地,并委托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和达州市督导学习、实践、交流、研究“四大平台”作用。

  地方反腐经验成果斐然

  基层直接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组织机构是“微腐败”的“多发地”。一旦监管不到位或制度出现漏洞,便容易引发腐败。对此各地方政府纷纷采取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

  大竹县搭建的“阳光惠民”互动平台,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加强民生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透明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拉近干群关系。该县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开展廉政研究,不仅对党风廉政建设起到推动作用,对抓党的建设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智慧纪检”、宁远县的“互联网+监督”、余姚市的“四屏互动”、蓝山县的“毛俊村样本”,贵州西秀区的“五化”模式、广元市的“三委”治村模式、“三步法”等等,无不体现出亲民、便民、惠民理念。

  佳木斯市桦南县,加强突出问题的管控,对“微”腐败实施精准打击。宁远县发挥主体作用,持续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治理。达州市“三个一批”,开展“清源行动”和“133”专项整治,对“微腐败”发起凌厉攻势。

  永州市出台的禁酒令,达州市、广元市开展的正风肃纪的随手拍、举报一键通、“阳光问廉”,朝天区开通信访举报接访直通车、朝天问政等栏目,从基层的政治文化入手,拔除不正之风病根。

  蓝山县开展村居财务清查,余姚市的“四屏联动”,达州市宣汉县、大竹县长期坚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提高村居干部管理能力,防止村级财务混乱。

  渠县开展的民情调查、万源市的“望闻问切”,在健全服务群众的机制上下功夫。佳木斯市、苍溪县建立违纪人员数据库,只要输入违纪人员身份信息,就可以查出违纪违法所有信息。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副所长冯军认为,研究基层反腐要做到现代与传统相结合,既要有先进技术手段,也要有人与人的感情交流;纪委监察要和法制相结合,要依法治国,依规治国;党风廉政建设要和发展相结合,反腐不仅是发展的保障,也是发展的一部分。

  献策治理“微腐败”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李雪琴认为,基层的反腐倡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基层反腐倡廉,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效。基层发展方面的探索,体现党和国家自律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具体化的做法。

  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杂志社总编辑、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杨永纯认为,“微腐败”的特征归纳起来有以下七点,一是公权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行为的涉及范围小;二是侵害的都是敏感领域,构成了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特殊直接感知;三是它的侵害特征和性质与一般腐败行为没有实质差异,但因为行为的频发和范围,直接影响了党在基层的执政效能;四是在“微腐败”的治理中,隐含了群众对党和政府某种形象的认知,因此,这种腐败实际上侵害的正是政治领域;五是从监察角度看,缺少防范机制,没有明确的制度来界定,无法准确定义侵害的特征以及对微腐败的有效防治;六是“微”如果不防,则有“渐”的可能,因此,它会长久地蚀损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对群众对党的信任造成恒久的损害;七是这种腐败和基层日常政治生活结合在一起,造成较为困难的防治局面。因此,界定这种腐败的性质,必须有一个确切的描述和一个规范定义,并制定一套专门的规制措施。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社会学所廉政研究室主任蒋来用认为,要加大惩贪治腐力度,统筹公平配给资源,统一调配资源,使用县乡的纪检力量,建立容错机制、区分六种错误,改变基层政治文化,提高村级基层干部能力,健全干部服务群众机制,与时俱进用好科技手段,重视调查研究、理论与实践结合。

  《新华文摘》杂志社高级编辑胡元梓认为,要从政治意识上谈反腐倡廉问题。政治意识的核心问题有两个,一是政治的本质,政治问题的核心是公共权力;二是权力的本质是影响力,政治影响力体现在全局、战略、当下。纪委的工作,要坚持用行政学、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社会学、国际关系理论等指导实践,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维护好群众利益,协调好与党委政府相关各方关系,引导群众参与其中,形成认同,共同推进基层治理。

  
责任编辑: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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