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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的保护利用
2022-03-25 来源:《社科院专刊》2022年3月25日总第598期 作者:王震中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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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是近年来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2021年9月和10月,我跟随全国政协调研组赴山西与宁夏分别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综合保护利用”与“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主题调研,收获颇丰,也产生了一些思考。

  通过调研,我深感在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面,黄河沿线的各个地区自然生态有差异,人文和历史文化资源各不同,各地在新时代所面临的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和起点也互不一样。因此,黄河各个流段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在以“国家级”的标准来设计、体现“国家文化公园”的总体要求下,都应因地制宜,各显特点;在展示黄河文明和历史文化时,要突出本地区特点,尽可能显示出它的“唯一性”。例如,宁夏地区在文明探源方面的遗址稀少,但在汉唐时期的引黄灌溉方面是其历史文化方面的特点,而且与今天当地的水土水利等生态文明和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所以宁夏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应该突出这方面的特点。

  不可移动文物,包括石窟、寺庙、古建和重要考古遗址等。通过赴山西省忻州市、临汾市、运城市等地进行调研,我看到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本身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当地政府和文保部门长年坚持不懈。当地政府、文物部门、文保工作者确实付出了巨大努力,也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修旧如旧”的原则是对的,但不能因担心修缮有可能造成失真而不做定期修缮,致使一些著名古建特别是建筑内的壁画等长期衰败,破旧不堪。又如有许多不可移动文物按计划进行了修缮,但有的在修缮之后却“一锁了之”,没有让它“活起来”,保护和利用相脱节。

  事实上,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与黄河沿线九省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多方面的交叉,把二者统筹兼顾,无论对于资金费用合理有效使用而言,还是对于九省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历史文化内涵而言,都是最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可持续发展的。由此出发,我提出一些建议供有关部门考虑。

  一是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要与黄河流域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注重旅游景点和名胜古迹的生态保护,不搞过多的水泥建筑;增加城市内的生态文化公园,不搞用水泥建起来的假文物。新修建假文物,只能是费钱费力,昙花一现,而不可持续发展。

  二是沿河九省各地可以通过修缮和活化利用当地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使当地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因地制宜,凸显历史文化特点,从而令各地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既是“国家级”的,又有其独特性和“唯一性”。这就需要各地认真研究本地历史文化、历史遗迹的特点究竟是什么,下一番功夫。

  三是改变一些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之后“一锁了之”的做法,让这些不可移动文物“活起来”。要让这些文物作为当地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的组成部分,向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开放,并完善相关的解说牌和解说词,传递历史文化,使人们在游览观赏中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滋润和熏陶。

  四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借鉴山西省永济市利用普救寺和《西厢记》的关联而活化利用历史遗迹的做法。把普救寺古建古迹与《西厢记》剧情相结合,这属于利用历史故事或情景再现来打通历史与现实,在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利用方面是成功的经验。

  五是把“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国家历史遗迹公园”等概念统一起来,为此可以举行小型的研讨会或座谈会。就我个人的意见,赞成用“国家历史遗迹公园”的概念来统一“大遗址保护”“考古遗址公园”等概念。

  我们国家有5000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史,中华民族有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不可移动文物在很大程度上恰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文化的展现。黄河是我们的母亲河,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在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沿河九省在充分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对于当地的不可移动文物加以多方面的利用,无疑会使自己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增加更加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和更加鲜明的特色风格。这样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才是传世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