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8世纪,波兰以其独特的政治制度——“贵族民主制”享誉欧洲。该政治制度由“自由选王制”和“自由否决权”两大支柱组成。这两种制度是在波兰政治制度发展中衍化出来的,形成原因较为复杂。随着大贵族逐渐控制这两种制度,波兰的贵族民主制蜕变为大贵族寡头政治,给波兰社会带来巨大消极影响,加速了近代波兰的灭亡。
贵族民主制逐渐形成
波兰是西斯拉夫人创建的国家,6—10世纪逐渐由原始公社制步入早期封建社会。1025年,鲍莱斯瓦夫一世(992—1025)加冕为第一任波兰国王,创立早期封建君主制,国王和御前会议共同商讨国家大事。御前会议成员由国王任命,包括大贵族、亲兵队领导和高级僧侣。
12世纪末,波兰分裂成许多公国,正式进入封建割据时期。地方大会是各公国最高权力机关,每年由地方王公召集贵族代表举行,但其主导权被各地贵族所操纵。13世纪,波兰人分化成4个等级,即贵族、僧侣、市民和农民。前两个等级是特权等级,拥有经济和司法豁免权;后两个等级则被排除在国家权力体系之外。
矮子瓦迪斯瓦夫一世(1306—1333)统一全国大部领土后,建立波兰王国,波兰开始进入等级君主制时期。原来各公国的地方大会不再召开,代之以中小贵族参加的地区性地方议会。15世纪末,地方议会推选中等贵族代表组成众议院。御前会议逐渐被大贵族把持,15世纪末演变成参议院。
《1505年宪法》规定,由国王、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全国议会是波兰最高权力机关,国家政权由国王和全体贵族共同掌控,标志着波兰开始由等级君主制转化为贵族民主制。代表王室利益的国王、代表大贵族利益的参议院和代表中等贵族利益的众议院纷争不休,衍生出欧洲近代史上独具特色的“自由选王制”和“自由否决权”。
荒唐制度登上历史舞台
1572年,波兰国王齐格蒙特二世(1548—1572)死后无嗣,王位空缺。1573年,5万名贵族齐集华沙,推选法国安茹公爵亨利为新国王。贵族们为维护特权地位,强迫新国王接受“亨利条例”。条例规定:废除王位世袭制,今后国王由全体贵族选举产生;国王每两年召集一次全国议会,会期6周;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召集民团和征税;设立由16名参议员组成的常设机构,研究并制定对外政策;如果国王不遵守“亨利条例”,贵族可拒绝服从其命令。自由选王制由此确立,并形成一套固定的选举程序。第一步,全国议会提出选王倡议,组织“召集议会”。由“召集议会”确定选王会议的时间和地点,规定王位候选人资格。第二步,组织“选举议会”,负责选举具体事宜。根据要求:参会者包括波兰全体贵族、外国大使及华沙、克拉科夫和波兹南的城市代表,外国的王位候选人不得参会;选王会议由位高权重的大贵族主持,宣誓选举不屈从任何规则、完全自由;在选王会议上,王位候选人发表演说,外国使节推荐本国候选人,贵族的权力则仅限于投票。第三步,在克拉科夫组织“加冕议会”,筹办新国王的登基仪式。
1652年,多数议员在波兰全国议会上提出了延长会期的议案,遭到大贵族雅努什·拉齐维尔的代理人瓦迪斯瓦夫·西青斯基的反对。虽然许多议员对此表示谴责,但他们同时又认为该反对是合法有效的。从此以后,全国议会要想通过议案,必须经过全体议员一致同意;只要有一票反对,议案便无法通过。这就是所谓“自由否决权”。1669年,全国议会第一次在正常会期内因自由否决权的干扰而提前结束。这种表决制度由中央传入地方,导致地方议会也出现了大规模非正常中断的现象。由于破坏议会正常进程会招致普遍谴责,普通贵族难以承受这种压力,因此使用自由否决权的通常是大贵族。
王权受制于贵族
波兰之所以出现自由选王制和自由否决权这两种荒唐制度,根本原因是国王受制于贵族,此外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归纳起来,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王权不断衰弱。首先,国王不断赏赐封地和经济豁免权给有功贵族,王室土地和财政收入日益减少,致使国王财力不足。其次,随着贵族实力增强,贵族民团亦不断壮大。国王能支配的军力有限,忌惮贵族私人武装。再次,波兰政府对市民的警惕和对农民的蔑视,导致国王缺少压制贵族的政治力量。最后,波兰与外国王室联姻频繁,使得外国人国王层出不穷。一方面,这类国王更关注外国事务,不惜以迎合贵族、损害王权的方式维持自己的波兰王位;另一方面,这类国王在波兰的政治根基较浅,容易屈服于贵族。
第二,贵族势力持续壮大。首先,贵族大力发展劳役制庄园,积极操练民团并行使独立的司法审判权,其势自成体系、难以破坏。其次,贵族不断向国王索求豁免权,以立法形式保障自身在经济、军事和司法方面的特权,为继续壮大奠定了法律基础。再次,贵族人数不断增加。一方面,贵族世袭制为波兰贵族提供了稳定的人口基数;另一方面,国王出于某些考虑经常大肆分封贵族称号。最后,大贵族和中等贵族对立统一的特殊关系,是波兰贵族得以持续发展的内在原因。国王频频离间大贵族和中等贵族,自身实力不断消耗,而整个贵族群体却因此日益壮大起来。
第三,地缘政治的影响。首先,波兰地处欧洲中部,被多种政治势力团团包围。国王只有依靠地方贵族,才能对抗来自四面八方的威胁,无形中增强了贵族的力量,加剧了社会的分裂,不利于中央权力的集中与壮大。其次,周边敌对势力过于强大,侵扰过于频繁,迫使波兰国王疲于应对外来压力,缺少建立君主专制的时间与精力。最后,波兰与邻国的王室联姻和王朝合并促使其成为多民族国家,民族成分多样化使得国内政治斗争更加复杂,进而阻碍了波兰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
第四,文化与宗教的影响。首先,波兰采取开放的文化和宗教政策,客观上刺激了波兰人的平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集权专制思想的发展。其次,16—18世纪波兰贵族中间盛行“萨尔马提亚主义”。在其影响下,波兰贵族盲目排外、拒绝改革,甚至以捍卫“黄金自由”为名,替贵族叛乱洗脱罪名。
给波兰带来毁灭性影响
波兰贵族民主制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这种政治制度赋予占波兰人口1/10的贵族以参政议政的权力,其民主化程度在当时的欧洲首屈一指。另一方面,这种民主只存在于贵族之间,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并不涵盖广大市民和农民,因而是一种有限民主。
自由选王制和自由否决权是波兰贵族民主制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国王与贵族、大贵族与中等贵族的斗争,本质上是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的结果。自由选王制代表着贵族对国王的重大胜利,中等贵族获利巨大,大贵族则凭借监督国王的优势略胜一筹。自由否决权标志着贵族对国王的进一步胜利,但胜利果实被大贵族独占,导致波兰贵族民主制蜕变为极端民主的大贵族寡头政治。
这两种制度只维护贵族利益,给波兰带来毁灭性的影响。自由选王制赋予全体贵族选举国王的权力,贵族们为保护自身权益倾向于选择容易控制的外国人当国王。1573—1795年选出的11位国王中,7位是外国人。这类国王勾结贵族,损公肥私,热衷于向外国出卖波兰国家利益。自由否决权是大贵族架空国王和中等贵族的工具,推动波兰政治走向有民主无集中的极端民主化。大贵族为一己私利经常使用否决权,致使议会拖延不决乃至中断。1652—1764年召开的71次全国议会,竟然中断了42次。波兰政府在该制度干扰下,很难推进改革,国家机器近乎停摆,处于瘫痪状态,社会发展陷于停滞。这种无政府状态,极大地便利了周边国家的入侵。
1791年,波兰政府颁布《五·三宪法》,最终废除了自由选王制和自由否决权,转而实行王位世袭制,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然而,为时已晚,积贫积弱的波兰共和国于1795年被俄国、奥地利和普鲁士彻底瓜分。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波兰才于1918年11月恢复独立地位。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