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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所高江涛:恩格斯国家理论与中国国家起源研究
2014-01-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01月29日第555期 作者:高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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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考古学者,近十几年来,笔者一直从事中华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深感国内相关理论与方法研究的匮乏。近几年,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编译局组织编写出版了《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党员干部读本)》,其中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是系统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和国家理论的代表作。《起源》中有关国家理论的论述一直是我们不断学习与汲取的经典之一,近期再次细读该书发现,其对中国文明起源尤其国家起源与形成研究有重要的启示与指导意义。

  恩格斯对阶级的认识与中国史料相契合

  在中国文明与国家起源探索中,一般把社会出现不平等分化作为判断文明进入起源最初阶段的主要特征。通常来说,中原地区把开始出现社会分化的庙底沟文化及相关聚落作为其文明起源之始的研究对象,庙底沟文化之后,社会不断发展,等级分化加剧,历经庙底沟二期文化、龙山文化等阶段,在龙山文化晚期,中原地区出现了原始的“国家”。其他地区如长江下游地区、海岱地区、西辽河流域、长江中游地区等,都有区域内社会不断分化、加剧、阶级产生的发展过程。那么,这些地区社会等级分化的内在原因是什么?很显然就是恩格斯所言的“私有制”。

  “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恩格斯根据古希腊、罗马、凯尔特人和德意志人的氏族的大量历史资料得出上述结论。囿于材料,恩格斯并不知道中国的史料,目前,就中国的史料,尤其近百年来的考古材料来看,恩格斯所言亦是真知灼见。我们在总结中国国家起源与形成问题时,“等级是基础、王权是核心、礼制是特质”的概括性认识与恩格斯有关阶级与国家起源的理论紧密相契。

  中国国家起源的多样性印证恩格斯相关论断

  新世纪以来,在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的推动下,中国国家起源研究走向了新阶段,其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学者不再将注意力集中于对“文明要素”的追溯。以往,学界对文明形成的标志或要素虽然众说纷纭,但概括起来,主要集中于两个层次,即物化形态因素和社会形态因素。其中社会形态因素主要指社会分工扩大、社会分层及阶级、君主及政治权力机构等。社会形态因素是较高层次的研究内容,是文明起源与形成研究的核心问题和重点,而这也正是恩格斯国家理论的重要内容。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是文明社会形成的最突出标志。对文明起源与形成问题的探讨不可避免地伴生对国家起源和形成的探索。恩格斯在论述国家兴起时指出了雅典形式、罗马形式和德意志形式等三种主要形式,结合古代中国的实际,上述三种形式任何一种都难以适合。古代中国的国家形成途径显然复杂得多,不仅兼含上述三种形式,而且呈现多样性。

  中国是多民族大统一的国家,这是几千年历史演进的结果。若谈中国国家起源,首先牵涉到“中国”的概念。以今天中国地域范围或概念来说,每一个地理单元或地区有着区域内国家形态的演进,史前时期每个地区在区域文化和社会发展中都可能出现早期国家的形态。

  “中国”初义指“地中之国”,就目前的研究热点看,符合这一概念的遗址有两处。一个是位于晋南临汾盆地陶寺文化时期以陶寺遗址为代表的“地中之国”,另一个是以洛阳盆地为中心的二里头文化时期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地中之国”。参照恩格斯的三种国家形成模式,陶寺既有“氏族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的“雅典式”,也有“平民和贵族斗争”结果的“罗马式”,而对外扩张的“德意志式”无明显的体现。而依据二里头文化的考古材料,二里头显然既有内部阶级对立,又有平民与贵族的斗争,还有明显的对外扩张,至少是此三种因素相结合的结果。学者们往往局限于此三种形式,而脱离了恩格斯只是拿这三种形式为例来论述国家的产生有不同的过程和途径的本意。中国史前考古材料恰恰说明了恩格斯对国家产生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的看法。

  恩格斯国家组织特征论述是国家起源研究的理论原点

  恩格斯在论述国家组织特征时指出三点,一是国家按地区划分它的国民,按居住地来组织国民,氏族组织则以血缘关系来划分和管理居民;二是国家设立专门的公共权力,迫使被统治阶级服从,这种公共权力以强制力,即以武装的人及其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为后盾,这是氏族社会所没有的;三是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甚至发行公债。结合中国的国家起源问题,第一点主要是讲“地缘组织与血缘组织”;第二点是讲“强制性公共权力机构”;第三点是讲财赋或贡赋制度问题。那么,中国的近百年的考古实践和丰硕的考古材料说明了什么?在促进恩格斯国家理论研究中又能起到什么作用?

  在我国,新世纪以来的一个热门话题就是对“酋邦”和“早期国家”的讨论。目前,学界有这样一种感觉,一是国外理论纷繁复杂、众说纷纭,二是中国相关考古材料尤其新世纪以来的资料可谓汗牛充栋、异常丰富,似乎难以梳理和概括。笔者认为,对待复杂的事物还是要抓住其原点,才能纲举目张,恩格斯关于国家组织三大特征的论述就是原点。仍以陶寺文化为例。无论陶寺文化早期墓地还是中期墓地,虽然王族墓地的宗族血缘关系依然存在,然而墓葬间的巨大差别和严重的等级分化,早已抛弃了宗族的血缘亲情。虽然基层社会组织的血缘政治依然存在,但整个文化区域内规整有序的聚落形态与结构反映出其社会组织已按照地缘政治构建和运作。陶寺聚落内明显的规划与布局,较明确的功能分区,城墙、宫城及宫室类建筑,以及大型礼仪祭祀类建筑(如观象台)等,都是强制性公共权力机构存在的具体物证。是否存在贡赋制度是考古学层次最难以反映的一个方面,陶寺文化聚落形态呈现“唯一中心→次中心→小中心→普通小聚落”的等级结构,唯一中心的陶寺都城下辖南北两个区中心(邑);区中心(邑)下辖二至三片区的中型聚落群(乡镇);部分中型聚落下辖一至三个小型遗址(村)。因此,不排除存在如村、乡、邑都自下而上一级级缴纳贡赋的可能性,重要遗物及奢侈品如铜器、龙盘、鼍鼓等目前只发现于最高中心的陶寺遗址就从侧面反映了这一点。

  通过对以上考古材料的梳理,可以看出,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恩格斯国家起源理论。研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对于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以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作用显而易见,因此,在我们的研究工作中应该认真研读与活用相关经典著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