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载道”是中国传统文学的重要思想。关于文与道关系的讨论几乎贯穿整个文学发展史。文以载道代表了中国文学经世致用的精神,其对文学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今天,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讨论当前文艺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可以从文以载道思想的扬弃中得到启示。
文以载道的入世精神具有当代价值
文以载道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个重要观念,是对文学作品中文道关系的一种表述,类似观念还有“文以明道”。从传统文学发展的主流来讲,中国文学是“道”的文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文艺思想中的“诗教”,就形成文、道关系的早期表述。南北朝时期,刘勰的《文心雕龙》 提出“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明道、征圣、宗经”成为文章必须遵循的三个基本要素。到后来唐宋古文运动强调“文以明道”,周敦颐提出“文以载道”,朱熹提出“文道合一”,文以载道的主张在中国文学中确立了核心地位,并作为文学传统一直延续下来。
古代的文以载道将“文”比作车,车的用处是载物,而“文”所载之物就是道。这个道是儒家思想中的伦理道德观念,是儒家仁政王道的社会理想。所以文以载道本质上是为了传承儒家思想,维护道统的社会地位,“代圣贤立言”。这样一来,对现实的关怀就成为文以载道的题中之义。以文以载道思想为指导的传统文学形成了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表现为文学的社会功用被历代文学家所重视。
孔子关于文艺的论述集中在礼乐的社会功用层面,他从政治与教化的角度来看礼乐,认为诗歌和音乐的存在价值是能为人的道德修养、为国家的政治教化服务。汉代《乐记》中写道:“声音之道,与政通矣。”“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两汉时期的思想家也推崇“尚用”的观念,比如扬雄、桓谭、王充等,强调文艺著作必须要对现实社会产生作用。“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魏晋南北朝时期,曹丕在论述文学的价值时,认为“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到了隋唐时期,陈子昂、元结等人倡导言之有物的社会诗,白居易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都是文艺功用论的表现。
文以载道也让古代的文学家有了更为强烈的入世精神。被儒家思想哺育的文学家将“治国平天下”作为人生追求的终极目标。他们积极介入政治,以诗来言志、用文来载道,表达对社会现实的关切和对理想政治的向往。我们可以在唐代诗人杜甫的诗作中看到他对人民疾苦生活的关切。白居易在倡导用诗歌批判现实的同时,指出诗人要担负起表达民间疾苦的责任,“使下人之病苦闻于上”;北宋文学家范仲淹则写出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句。
文以载道思想中强烈的现实主义精神,至今仍具有积极意义。与西方文学相比,关注现实的人文精神正是中国文化的特征。社会主义文艺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文艺工作者要“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就要求文必须载道。而解决当下“为艺术而艺术”、文艺作品假大空、脱离现实生活等问题,也要求文艺要有强烈的现实主义批判精神。而“秉持文以载道观念的文学创作与没有理想、逃避现实、无视民生疾苦的假大空文学倾向是对立的、相斗争的;与逃逸于山林的文学、沉浸于个体的文学、耽享于肉感的文学,是相冲突、相排斥的”。
新时代的“道”要体现中国精神
文以载道思想形成于封建社会时期,它在传统文学思想中一直占据统治地位。虽然不同时期对文与道有着不同论述,但毋庸置疑传统文学中所载之道是封建社会的传统礼教,“惟古人所倡文道之‘道’,实谓天经地义神圣不可非议之孔道”(陈独秀语);儒家思想中的孔教、礼法、道德、伦理构成了“道”的基本内涵,文以载道代表的始终是封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
在古代士大夫的诗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封建伦理的说教占据很大比例,封建的道德观成为文学呈现的重要主题。文学家通过创作吻合封建之道的文学作品,成为统治阶级思想的维护者。这其中虽然不乏批评之作,但在主体上更多地是在维护着封建社会秩序,作品中所灌输的封建伦理道德观,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人精神的桎梏。所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文学革命曾将文以载道作为主要批判对象,提出必须要反对这些旧的伦理道德价值观。
鲁迅将封建文化视为“吃人”的文化;陈独秀认为道尤其体现为宋明理学所倡导的伦理纲常;茅盾说:“我们随便翻哪个文学者的集子,总可以看见‘文以载道’这一类气味的话。很难得几篇文学是不攻击稗官小说的,很难得几篇文字是不以‘借物立言’为宗旨的。”
在新时代,我们扬弃文以载道就必须考虑将之进行重新诠释,尤其要将文以载道所载之道赋予新的内涵,以符合时代发展需要。新时代的文以载道所载之道绝不是封建社会的伦理纲常,而是服务于社会主义的最广大人民群众,是最具有时代性和人民性的。新的“道”要体现中国精神,这里所说的中国精神首先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集合,同时也随着时代变迁而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的:“中国精神是社会主义文艺的灵魂。”它是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积淀着本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要做到文以载道,文艺工作者就要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这也是文艺工作者的神圣职责。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其中既包含了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也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只有用中国精神来赋予“道”新的内涵,文以载道才有新的生命力。
“文”与“道”要辩证统一
古代文学家讨论文以载道大都强调以道为本体,文只是 “载道”的工具。韩愈在《答李秀才书》中说:“愈之所志于古者,不唯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周敦颐在《通书》中说:“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彼以文辞而已者,陋矣。”表现出明显重“道”轻“文”的倾向。而朱熹则把“文”看成“道”的附庸,“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他又说“这文皆是从道中流出,岂有文反能贯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如吃饭时下饭耳。若以文贯道,却是把本为末”。
这样一来,文以载道就让传统文学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独立性,教化凌驾于审美判断之上,文学成为社会政治的附庸。以孔子的“诗教”为肇始,文学甚至走上了一条工具主义的道路。这种状况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被广泛批判,尤其在西方现代文学观念进入中国后,文学的审美属性被放大,文以载道原本具有的重道轻文观点被批判。比如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写道:“误于‘文以载道’之谬见。文学本非为载道而设。”
文、道关系的失衡在现代导致了两种不良的倾向。一种是将文以载道的工具主义放大,导致后来过度强调文艺的政治功能,把文艺当作宣传的工具。而另一种则是当前文艺界出现的文艺过度娱乐化,“躲避革命”“告别崇高”“为艺术而艺术”“脱离大众、脱离现实”,过度强调文艺的形式,而忽略文艺的社会价值,走向了另一个反面。
扬弃文以载道思想要做到文与道的辩证统一,既要重视“文”的价值,也要重视其思想意义;既要重内容,也要重形式。这种辩证统一不同于朱熹后来的“文道合一”,虽然他将“文”与“道”并行提出,在当时暂时缓和了文和道之间的矛盾,实则仍旧隐含着道是第一义,道重于文的思想。而只有打破文道关系的二元对立,文道并重,才能真正做到两者的辩证统一。朱光潜曾将文艺的“道”比喻为盐,“文”比喻为水,“文以载道”好比盐溶于水。这种理解才是文道关系的最佳状态和最高追求。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