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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研院桁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发展理论的新发展


2018年04月20日 09:05    来 源:《社科院专刊》2018年4月20日总第435期     作者:桁林

  原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发展理论的新发展——见证改革开放40年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个值得隆重纪念的事情。改革开放的40年,对中国来说是难得的和平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由此创造了繁荣与发展的大时代,切实将潜在的生产力充分发挥出来,转化成为让人看得见、摸得着、眼见为实的现实生产力。如此巨大而深刻的改变,让整个世界为之震动。

  事实胜于雄辩,中国现在已成为促进全球发展的又一个增长极,是推动全球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最近十多年时间里,中国经济总量先后超过意、法、英、德、日等主要发达国家。当今,中国已然跃上了一个大台阶,无论是经济总量、规模,还是世界影响力都已不可同日而语,是当今世界货物(无论是现货,还是期货)交换、资本流向最密集的区域之一。要知道,资源要素密集流向的地方,就是未来经济增长最快的地方。

  回顾过去,世界上很多发展中国家,无论国家大小、实力强弱,也无论国家性质、发展条件、发展程度如何,都没能做到持之以恒保持长期发展——就20世纪而言,无论是50年代东欧的“大推进”模式,还是六七十年代拉美的“进口替代”模式,还是70年代末80年代初东亚的“出口导向”模式,有如昙花一现,短短的几年高潮之后便烟消云散,其兴也勃,其衰也忽。可见,发展并不如其表象所呈现的那样花团锦簇,而是充满了荆棘与陷阱。最著名的是两大陷阱。一是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怎么突破“贫困陷阱”,这一步很难迈得开。有的国家刚迈开步,却不幸背上了还不清的债务。二是对于发展了之后怎么办?这些国家更是一脸茫然。由于守不住得来不易的成果,这让许多已起步上道的发展中国家折戟沉沙、半途而废、无功而返。这就是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

  相比之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是如何克服这些难题,突破发展的瓶颈,实现了新的发展?

  发展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要与时俱进,在不同的阶段解决不同的难题。没有发展时,有没发展的问题;发展起来之后,有发展起来之后的问题。没有发展起来是“先富”问题,“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主要是突破旧的生产关系束缚,集中资源和政策优势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不发展起来,旧的生产关系永远突破不了。新、旧生产关系是新陈代谢的过程。下定决心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需要有高超的政治智慧和应对风险与挑战的巨大政治魄力,改革开放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

  旧的生产关系经常表现出经济过热难以根治的“常态”,宏观调控的效果也因此大打折扣,有时热度还没降下来又接着升温——宏观调控非但没有遏制住通货膨胀,反而助长了通货膨胀。而长期处于经济过热、市场供不应求的状态,就根本不会有转变发展方式的压力与动力。可见,发展方式自身的转变还须直面与正视。宏观调控对于转变发展方式来说,只是一种“围点打援”的办法,打的是一场持久的消耗战。一旦碰到失业、银行不良资产、地方债务风险等高压线,便本能地将手缩了回来。这才逐渐形成“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共识。

  然而,自1995年提出“两个根本性转变”算起至今已逾20年,另一只靴子(新常态)为什么始终难以落地?根源就在于还没有触及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关键部位,旧的发展方式还在作怪,这个时候再怎么调控(不管是宏观的,还是微观的),都改变不了发展的基本格局,甚至还会因此引发通货膨胀,加剧金融风险恶性膨胀。显然,在金融黑洞的背后,有另一只隐形的手,令市场不能独立发挥作用。有鉴于此,党的十八大以后直面主要问题,紧盯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部位,抓住关键少数,一举达到宏观调控所难以企及的效果。“反腐抓虎”只是手段和铺垫,目的是让制度从此确立起来。如果“反腐抓虎”能够源源不断得到持续发展壮大的市场经济的策应,二者实现良性互动,那么,转变发展方式就会日增其效,而走出三期叠加现象(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期、前期政策消化期)的谷底也就指日可待——这是如此战略布局最终得以致胜的源泉所在。市场经济基础是否能够不断巩固、能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发挥多大的作用,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整个战略布局决胜的关键。

  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启动了60条、300多项改革举措,目的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实现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市场经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所谓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是经济主体能有独立意志,市场有确定的规则,能够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只有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秩序,才能促进各方面的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投入。可见,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是一个铜板的两面,市场经济只有穿上法治的“铠甲”才能立得起来,抵御自身利益受侵蚀,起到自我保护的作用。当然,法治建设的意义决不仅限于经济方面,它是现代社会生活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之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可见其受重视程度。

  当旧的发展方式走到尽头时,就需考虑将占人口大多数的中间层这部分生产力释放出来,着眼于让占人口大多数的中间层有新的发展机会。这是更大的发展,也意味着发展方式的又一次新的变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面性就体现在这里。只有解决了中间层动力机制,将发展的主体及时转换成占人口大多数的这部分中间层,让其释放出二次发展的动力,才能顺利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推动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向的巨大压力和根本动力便在于此,这是所有矛盾聚集和交汇的地方。

  毫无疑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给发展理论注入了生机与活力。改革开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发动机,而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三者良性互动,或如现在所说的信息化、全球化、都市化共同作用的结果,使得整个国民经济终于突破了发展的临界点(瓶颈),迎来了自我发展的阶段,未来可期。这就有如飞机跃上了万米高空,达到巡航高度之后,速度不再是问题,平稳发展、和谐发展、内部结构稳定和安全转为头等大事。如果说改革开放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扬帆起航,那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在为这项伟大事业保驾护航,两方面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而发展是贯穿其始终的主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发展,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视野,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实现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了中国范本和中国经验,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实现了发展理论的新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已成为发展理论最新鲜、最丰富的滋养,是发展理论再度兴盛的最大源泉,是发展理论的新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责任编辑:刘远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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