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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所潘娜:电视剧制作企业的社会责任


2017年11月07日 09:08    来 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11月7日第1325期     作者:潘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要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上市企业作为电视剧制作业的排头与主力,其价值取向的示范效用甚为关键,应当成为主体优化的重中之重。

  资本证券化程度不断加深

  A股市场上市影视企业数量稳步上升,OTC市场挂牌影视企业数量呈爆发式增长。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影视文化类企业上市融资的政策举措,整个影视行业掀起了上市热潮。影视内容供给侧的优质龙头企业陆续登陆A股市场,并呈现出高估值、高活跃度、高成长性的突出表征,由此还吸引了同类中国概念股的退市回归潮。据证监会统计,截至2017年3月底,以“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为主营业务的上市企业数量为20家,比2012年增加了12家。此外,随着2012年以来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完善,资质较好的中小规模影视企业也获得了场外融资的新空间,近两年来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下,影视制作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的渠道越来越多元。

  电视剧制作行业中的民营控股上市企业已成为主力军。自2009年首家民营影视企业成功登陆A股市场以来,民营影视制作业的资本运作行为日趋活跃,具备条件的民营影视企业纷纷开展借壳、IPO或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以期达到上市融资的目标。但在境内核准制的股票发行制度下,监管部门对企业上市的准入资格审核甚为严格。在上市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能够通过广电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和证监会核准的往往是行业内质量相对较好的排头企业。数据显示,业已上市的民营电视剧制作企业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同类国有控股企业,市场价值也相对略高。

  社会责任失范表征

  当前,全国具有电视剧制作资格的各类机构数量在1.2万家左右,上市企业可谓是优中选优。这些上市排头企业的制作实力和经营能力不仅代表了行业内的最高水平,更为重要的是,它们的企业价值观往往对整个电视剧制作业的社会责任水平产生广泛而深刻的示范带动效用。客观来看,我国电视剧制作业欣欣向荣、精品迭出,但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加以解决的痼疾。不得不说,这与部分上市制作企业,特别是个别民营企业的不良示范有直接关系,突出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其一,有的企业热衷明星资产证券化吹大资本泡沫,影响电视剧制作业的社会信誉。明星资产证券化无疑是绑定明星资源、化解成本压力、转嫁投资风险的一个“巧妙”财务技巧,事实上也是近年来上市电视剧制作企业资本运作的一个典型模式。据了解,明星资产证券化肇始于某上市民营影视企业。2013—2015年期间,这家企业先后运作了三起对明星空壳公司的收购案,这些公司均为成立几个月甚至仅一天的空壳公司,而这家上市企业却对收购这三家空壳公司中的明星所持股权作出了几亿元甚至十几亿元的高估值,远远超出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也就是说,即使这些明星在没有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根据对赌协议做出赔偿,仍然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同时还可以在资本市场上放大其市场价值,这家上市企业也可以通过减持股份获得大量资金,而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主要是二级市场上的中小投资者。更为严重的是,在这家企业的示范下,其他上市民营影视制作企业纷纷效仿,不仅受到了投资者的质疑,更引起了交易所的警惕和问询。由于虚拟经济中的虚假成分是引发金融风险乃至金融危机的重要根源,监管部门对这一问题尤为重视。高估值、高承诺但却业绩不稳、问题频发,使影视行业成为被重点核查领域之一,最直接的表现是今年以来证监会从严、从紧审核影视企业的上市申请以及并购重组等事项。昔日被广泛看好的新兴潜力股,如今在资本市场的成长性陷入一种消极状态,市场规模的膨胀与行业质量的下降之间形成越来越大的张力。

  其二,有的企业过度开发“粉丝经济”,缺乏对人民群众的尊重与敬畏之心。某些上市排头企业不仅缺乏对电视剧鉴赏主体审美自觉的正向引导,更丧失基本尊重与敬畏,为了经济利益一味媚俗迎合,将审美主体矮化、工具化、物质化。“粉丝经济”就是典型例证。它的本质是利用消费者对内容产品或明星的忠诚情感依恋,引导与创造一系列成瘾性消费冲动。例如,某上市企业重点开发明星与粉丝的互动平台,打造“粉丝经济生态圈”,将“80后”、“90后”甚至“00后”作为主要营销对象,吸引了数以亿计的年轻群体。企业一手“造星”,一手诱导“追星”,将明星的市场价格越推越高,使整个行业陷入结构性失衡的恶性循环。大量价值虚无、情节荒谬、演技拙劣,但“颜值”炫目、制作华丽的电视剧批量产出,严重损害了电视剧寓教于乐、价值引领的基本社会责任。更为严重的是,“粉丝经济”诱导青少年群体非理性消费(例如众筹给明星送礼物等)的过程中,催生出一系列社会心理问题。

  社会责任建构的创新路径

  电视剧制作业如果失去了为人民创作的意愿和现实主义的价值追求,那么无论作出多少经济贡献都与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的初衷背道而驰。不过,这并非否定文化与金融相结合,关键在于如何把握文化的特殊属性,建立实现文化企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内在统一的制度环境。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与相关国际经验,建议循序渐进作出如下改革。

  第一,建立上市影视文化类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由于影视文化类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时间并不长,监管政策还在逐步完善的过程中。目前,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着力点较多集中于企业上市前的审批,企业上市后监管主要在证监会与交易所,二者之间缺乏协同性。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主要监督企业财务披露行为,以保护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而企业的社会文化责任评估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缺乏量化标准与评估工具。当前,亟须参照SA8000、AA1000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开发适用于保护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利益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并将评价等级与税收减免、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补贴、荣誉奖励等挂钩。

  第二,进行质性改造,试点将影视文化类企业转型为社会企业。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市场主体的本性,通过外部约束实际上难以在根本上遏制其逐利冲动。因此,只有将影视文化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动力建立在达成社会文化使命的基础之上,才能化解其逐利性与社会性的内在冲突,这就需要引入新的组织形态。社会企业是国际社会创新前沿领域最具发展潜力的组织形态,核心要义是以商业手段实现社会使命。其中,文化类社会企业在美国、英国、韩国等国家均有成功案例。将社会企业引入影视文化领域,对于深化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深远意义。改革初期,应试点以上市排头企业为重塑对象,以增强示范效应。

  第三,设立社会企业证券交易所。由于动力机制与核心使命的本质区别,社会企业的股权与债券交易场所应当与一般企业区别开来,建立专门的社会企业证券交易所。相比于近几年来我国遍地开花又面临大规模清理整顿退市的“文交所”,成立“社交所”的意义在于其以价值目标分类而非以行业领域分类。社会企业证券交易所在其他国家早有先例。相比一般证券交易所,社会证券交易所更强调透明度与规范性。它不仅要求企业披露财务收益信息,还要披露社会收益信息。相应地,社交所会为企业提供独特的社会审计与评级方式,发布企业社会影响力指数等。可以说,社交所模式为影视文化企业转型社会企业后的融资问题提供了一个启发思路,尤其社会收益披露、社会审计、社会影响力指数等创新模式,对完善上市影视文化企业的外部约束机制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有文化企业转型社会企业的战略与对策研究”(17CGL054)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

  
责任编辑:梁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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