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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2026-04-10 来源:社科院专刊总第846期 作者:原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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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磊(金融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对自身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再检视、再校准、再强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总要求是“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其中,立党为公体现了党的初心使命,为民造福体现了党的根本宗旨,科学决策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和对规律的把握,真抓实干则体现了我们党的工作方法和作风。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历史经验来看,大国崛起离不开强大金融体系的关键支撑。对于金融系统领导干部来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在于必须落实好“八个坚持”,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要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把防控金融风险作为永恒主题,把深化金融改革作为根本动力,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立党为公,要求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最高原则落到实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根本政治保证。为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始终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第一,塑造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最关键的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到令行禁止、使命必达,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第二,胸怀“国之大者”,强化使命担当。胸怀“国之大者”,关键要立足全局视野,提高政治站位,把金融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切实增强服务国家战略的自觉性与主动性。积极主动对标国家战略,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等重大任务中明确工作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将政绩体现为服务国家战略的实效。第三,发挥组织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具备“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强大组织动员能力和“全国一盘棋”的统筹协调能力,能够锚定长远目标、保持战略定力,强化顶层设计与资源统筹,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统筹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强化货币、财政、产业、监管等政策之间的协同,确保各类政策在目标、工具、时机、力度和节奏等方面保持协调性和一致性,形成快速反应、统一行动的整体合力。
  为民造福,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根本宗旨,体现了党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关系,核心要求是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金融发展必须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第一,坚持发展为了人民。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和资源配置的中介,其使命是服务于全体人民的福祉提升。金融发展要以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防止成为加剧贫富分化和机会不平等的渠道。第二,坚持发展依靠人民。金融不是空中楼阁,而是扎根于亿万人民的生产与生活之中。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离不开广大居民储蓄、养老资金和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来源,离不开农民、工人、创业者、小微企业主等各类市场主体的金融需求,也离不开全社会诚信文化、法治意识和金融素养的支撑。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倾听人民的需求,保护人民的利益,把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转化为推动金融发展和安全稳定的重要基础。第三,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为了人民和依靠人民的必然落脚点。要构建公平可及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让不同地区、不同收入、不同行业的群体都能平等获取金融服务。优化金融收益的分配机制,使金融发展带来的利润收益和效率红利更加公平、有效地惠及全体人民,而不是被少数机构或个人独占。要强化风险抵御与民生保障功能,健全监管和投资者保护制度,防止金融风险向普通投资者和弱势群体转嫁。 
  科学决策,要求必须尊重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金融作为经济核心的内在逻辑,体现了人类社会在长期金融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教训。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
  第一,尊重金融必须服务实体经济的规律。金融的价值源于实体经济的支撑,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存在的根本理由。金融只有嵌入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为有效投资和生产率提升提供资金和风险管理,才能形成可持续的现金流和资产质量基础。相反,如果资金主要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集中于炒作概念和高频套利,金融增长脱离实体基础,就会形成泡沫,必然以崩溃告终。第二,尊重金融发展必须防控风险的规律。风险内生于金融当中,只要存在金融活动,风险就必然存在。因此,防控风险不是临时任务,而是金融的常态和底线。此外,金融发展本身就是业务创新过程,而这个过程必然会伴随新的风险形态,因此,必须不断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风险防控贯穿于金融制度设计、产品开发、业务拓展全过程。第三,尊重金融发展必须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的规律。现代金融体系之所以能够在高复杂度、高不确定性的环境中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市场化和法治化。市场化对金融发展的重要性在于发挥资源配置和风险定价功能,法治化对金融发展的意义在于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使金融交易建立在可信的契约基础之上。市场化法治化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第四,尊重金融发展必须平衡好开放和安全的规律。金融开放是破解体制性、结构性矛盾的重要手段,是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必须要通过开放引入增量资源和竞争压力,倒逼国内改革、提升金融效率。同时,高度重视开放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遵循“自主、有序、可控”的原则,实现开放节奏与监管能力相匹配、开放程度与风险防控能力相匹配。
  真抓实干,要求必须在稳中求进中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经济工作的根本方法论。我国金融发展面临融资结构失衡、供需错配、服务质效不高等一系列问题。为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在保持安全稳定的基础上积极主动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大力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第一,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高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发展多元股权投资,更好发挥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健全债券发行、交易和管理制度,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积极壮大耐心资本,引导资金从过度集中于大型国企、终端应用环节,转向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等高风险长周期领域。第二,优化金融机构体系。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支持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压舱石。推动中小型金融机构减量提质、专业化发展,聚焦主业做深做细,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实行差异化监管,防止无序扩张。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提升供给质量。第三,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的产业体系、市场体系、区域发展体系、绿色发展体系等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引导更多资源流向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领域。重点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金融支持,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

责任编辑:王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