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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专项债限额空间
2022-10-14 来源:《经济日报》2022年10月11日 作者:吉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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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专项债为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了有力支撑。7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支持地方政府用足用好专项债务限额”,8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依法用好5000多亿元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专项债结存限额这一增量政策工具的落地,有助于专项债接续发力、扩大有效投资,更好地推动四季度经济回升。

  不难发现,新增专项债今年靠前发力,在稳投资、稳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12月财政部提前下达1.46万亿元的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今年要求“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总体进度相比往年提早几个月。从拉动投资效果看,1月至8月,全国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8.3%,增速连续4个月回升。其间,专项债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实现了“早下达、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为加强逆周期调节、启动专项债增量政策赢得了时间窗口。

  目前,专项债有额度空间、有实施条件,可与其他政策工具协同发挥积极作用。今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2.5%,尤其是二季度经济顶住压力实现正增长,此后的7月和8月经济延续恢复发展态势。但目前经济恢复基础仍不牢固,正处于紧要关口,仍需注重发挥多种政策合力的作用。当前,专项债余额尚未达到债务限额,可动用的存量空间约1.5万亿元,本次盘活5000多亿元专项债结存限额,可以填补9月以后专项债发力的“空窗期”。与此同时,此次专项债结存限额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信贷等政策配套,有助于形成三、四季度的投资滚动接续,促进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对此,应切实用好专项债结存限额政策,注重投资拉动作用,注重效率、不留风险隐患。专项债不计入财政赤字,但纳入债务限额,并要保障融资与收益自平衡,只有债务风险可控、符合条件的项目才能发行。专项债结存限额的地域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债务空间小且风险相对较高,同时,部分地区下半年施工期较短,如分配额度过大可能导致资金闲置,也无法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故而,债务额度分配应充分考虑各地债务风险水平、项目质量和建设条件等因素。根据中央安排,此次专项债发行中,30%的额度由中央财政统筹分配、向成熟项目多的地区倾斜,各地在10月底之前发行完毕,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年内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从目前额度分配看,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地区,或项目质量高、实施条件好的地区获得的额度更多,且多数地方计划在10月完成发行工作。此次5000多亿元专项债结存限额,综合考虑了稳投资、债务风险和实施条件等因素,兼顾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风险防范要求,也为未来财政政策预留了一定空间。

  下一步,应加快推进专项债的发行及使用工作,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与其他政策协同发力。

  要进一步适当扩大专项债资金投向领域、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更好发挥扩大有效投资和资本撬动作用。尽快落实各级政府专项债的额度分配及预算调整工作,新增专项债收支要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规定调整各级预算。

  要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继续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遴选条件成熟、有效益、能尽快落地见效的项目,加快债券发行工作。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如存在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则要尽快按程序调整用途,防止资金沉淀。

  要压实项目单位责任,防范资金挪用或违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及建成后的运营效率,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注重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信贷、商业信贷等形成协同效应,并与2023年的新增专项债项目形成联动策划,更好发挥扩投资、带就业、促消费等综合效应,助力经济企稳向好。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崔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