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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劳动理论研究”结项
各阶层劳动者都有能力从事创新劳动
2014-03-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社科院专刊第237期 作者:记者王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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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春燕)日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创新劳动理论研究”结项,成果为专著《论创新劳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驱动理论研究》。项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裴小革主持。

  该项目在分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创新劳动的时代需求和追溯创新劳动理论渊源的基础上,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践紧密结合,对创新劳动理论做出了探索;研究了各种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联系的创新劳动的作用;从科技、服务、经营、管理、文化、制度、创业、就业等几个方面,探讨了如何更好地运用和发展创新劳动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关问题。

  “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不同的阶段决定一个国家竞争力的最重要因素是不同的。”裴小革说。在目前知识经济已露端倪的时代,创新劳动差异已成为国与国之间的根本差异。因此,为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的国家竞争力必须从现在的生产要素导向型和投资导向型,向创新导向型转化。

  “创新劳动”是裴小革在2005年出版的著作《财富与发展——〈资本论〉与现代经济学理论研究》一书中提出的概念。

  裴小革认为,“创新劳动”是指能够创造满足人们新型需要的新型使用价值的劳动。在经济全球化的竞争中,一个国家劳动者的创新劳动已成为最有力的竞争武器和合作优势。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个国家只靠无创新劳动和其他非劳动生产要素已不可能取得竞争优势,只能处处被动,永远处于不发达的状态。

  创业型创新劳动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贡献是长期和潜在的,正因如此,世界各国政府无不积极鼓励创业,制定以创业型创新劳动为依托的国家战略和政策取向。

  从全球创业型创新劳动发展现状看,中国是全球创业型创新劳动高活跃地区,然而创业的成功率和成长率却不高,中国企业在创业与成长过程中面临着种种矛盾和困难。为此,研究人员认为,我们亟须研究创业型创新劳动的概念、条件与作用,科学认识创业型创新劳动的成长规律,探索适合中国创业型创新劳动的发展路径,加快建设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的创业型创新劳动发展体系和宏观政策框架。

  一个国家的就业状况,反映了其社会资源的配置状况、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状况,就业型创新劳动的有无和强弱决定着经济效能的大小,直接影响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程。同时,劳动就业问题又与社会最大、最主要的群体——劳动者及其家庭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每个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计和生活水平,因而影响到社会的安定、政权乃至制度的安危。因此,就业型创新劳动问题是一个基本的、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

  该项目研究表明,社会各阶层的劳动者都有能力从事创新劳动,他们的创新劳动都可以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生重要影响,各行各业都有创新者,行行出状元。人们从事的行业和劳动不是不可改变的,而是可以转换的。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最根本的就是要发挥各个阶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多元创新劳动让社会财富的各种源泉充分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