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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初心 践使命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2019-07-26 来源:《社科院专刊》2019年7月26日总第488期 作者:陈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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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院党组切实贯彻总要求,严格落实高标准,将加快并有效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三大体系”,作为社科人恪守初心、践行使命的落脚点、出发地和行军路。对于法学研究者来说,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学理基础和学术支撑,既是学术初心也是政治初心,既是政治使命也是学术使命。因此,严格执行全面落实院党组的规划部署,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执行能力,以加强学科建设,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作出应有贡献,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法学所”)当前全力以赴的工作目标。

  必须持有坚固稳健的事业自信

  坚定“四个自信”落实到法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上,就是“四个自信”奠基衍化而生的中国特色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的自信,这些是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知识来源、价值来源和能动性来源。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其实践经验积累与理论知识积淀构成了法学学科体系建设的巨大资源。整合现有法学知识、完善当前学科布局、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是随时代进程而提出的历史性任务,也是应当达成并完全能够达成的新时代新目标,这是法学研究者的学术责任和历史使命。法学所应当把握时代机遇和实践蕴藏,在构建既具有鲜明特色又反映时代要求和学科发展趋势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版学科标准和学科体系的事业中,提交一份内容充实精彩的答卷。

  必须持有客观自省的清醒认识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是一项战略性任务,法学所作为我国法学界的一个具体机构组成,在实现这一任务时必须持有清醒的认识。只有客观认识到自身的位置与能力,才能为实现目标作出有效可行的判断与决策。因此在学科建设特别是规划环节,盲目乐观或妄自菲薄都偏离了客观,不利于在学科建设上采取真招、获取实效。只有按照院党组所要求的,以自省心态检视问题,用客观标准查找差距,才能有效落实整改。法学所在学科建设中,要彻底摸清家底,认清全所以及各学科、每个科研人员的学术位置和科研能力,以“两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加快构建“三大体系”、有利于多出“两高”人才)作为评估各项工作效果的基准,做好学科建设的各项基础性、规划性工作。

  必须持有宽广深邃的学术视野

  要实现加强学科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工作目标,勇于刀口向内,并不等于眼睛只向内,只看到本单位的局部,只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排队比较。在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战略宏图下规划单位学科建设,要有开阔的学术视野,以历史角度看当今,以世界角度看中国,以学界角度看自身,以全院角度看单位。才能使本单位的学科建设规划有机且有效地融入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构建实践中。法学所在今后的学科建设中,要经常性地进行学术状态评估和科研效能检测,随时掌握科研管理的位置感、识别度和反应力。

  必须持有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

  在此次学科体系和人才队伍情况的调研评估中,法学所基于良好的学科建设基础,做出了一个“看起来挺美”的学科发展评估报告。但是通过此次暑期专题研讨班的学习讨论,特别是与院领导提出的新时代我院学科调整的基本原则和“三大体系”建设体制机制的改革措施相比,我们的评估报告还存在不够科学严谨、缺乏深入论证、欠缺系统思维和局限眼前事务等问题。科学的事业更需以科学的方法实现,加强法学领域的学科建设,必须坚持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一是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17”重要讲话和致我院贺信精神。二是坚持以时代需要为导向,就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需求和学术需要为导向。三是把握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律,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和学术实践中,坚持法学服务法治的规律,法学学科发展的规律。四是处理好“三大关系”,就是成果数量与成果质量的关系、个人研究和团队研究的关系、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的关系。五是建好用好学科建设的培养皿和孵化器。就是根据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素质养成、能力培育和前景预测,集中精力进行研究室建设,包括研究室配置、研究室主任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等,“让每个研究室成为学科建设的有机细胞”。

  必须持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中国特色法学研究和法学发展的实践表明,进行法学领域的学科建设必须坚持工匠精神,必须为此付出长期的、艰苦的而且是精到的努力。在学科建设中,任何应付差事的态度、一蹴而就的想法、浮光掠影的作风和大而化之的做法等,都是使学科建设的效果衰减甚至半途而废的负面因素。我们认为,在学科建设中坚持工匠精神,起码要做到:在建设理念上求真务实,契合本单位发展的状态、目标与节奏;在规划设计上精益求精,在整体和局部上都保持高度的针对性;在建设措施上协调可行,具有能使单位整体发展的牵引力和统合性;再加上必须坚持的长期努力和艰苦工作,才能对现有繁复的法学知识汇集进行析释和整合,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学“三大体系”。

  (作者:陈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