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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下半年引进部分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2018年09月27日 09:57    来 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8年9月27日第1545期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中央直接领导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成立于1977年5月,其前身是1955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和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大力推进“人才强院”战略,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部分高层次专业人才。

  一、遴选条件

  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分高端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两个层次。

  (一)高端人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学术功底深厚,在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具有重要影响,能够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方向,近五年发表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著或智库成果,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教育部重大、重点项目,或担任过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首席专家、主要参与人。

  4.属于以下人员之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含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教学名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以及国家级重要奖项获得者。

  5.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中青年骨干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2.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学术功底扎实,在国内外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影响,能够紧跟本学科领域发展前沿,近五年发表过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论著或智库成果,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或其他省部级重点项目。

  4.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奖励。

  5.身心健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待遇保障

  (一)高端人才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1.直接聘任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聘任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优先推荐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的国家级学术社团领导。

  2.具有较强领导能力和丰富管理经验,在高校、科研机构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规定程序聘任为研究所领导、研究室主任。

  3.具有较强出版编辑能力,担任过核心期刊主编或编辑部主任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规定程序聘任为我院学术期刊副主编或编辑部主任。

  4.组建创新团队,成立院级研究中心,申报创新项目,担任创新项目首席研究员。

  5.首个聘期提供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6.京外户籍人才可按规定解决本人及其家属户口迁京。

  7.按有关规定和相应标准提供政策保障住房1套。

  8.为子女入学优先提供保障。

  (二)中青年骨干人才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1.直接聘任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或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相关流动站博士后合作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的国家级学术社团相关职务。

  2.具有一定领导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在高校、科研机构担任过有关领导职务3年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规定程序聘任为研究室领导。

  3.具有一定出版编辑能力的,根据工作需要,可按规定程序聘任为我院学术期刊编辑部相应职务。

  4.组建或参与创新团队,主持或参与创新项目,担任创新项目首席研究员或执行研究员。

  5.首个聘期提供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6.京外户籍人才可按规定解决本人及其家属户口迁京。

  7.按有关规定和相应标准提供政策保障住房1套。

  8.为子女入学优先提供保障。

  三、报名方式

  请申请人查阅《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下半年引进部分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附后),确定应聘岗位,尽快联系招聘单位报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表)。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2018年9月27日

  附:中国社会科学院2018年下半年引进部分高层次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责任编辑:张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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