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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
2020-08-07 来源:《社科院专刊》2020年8月7日总第5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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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智库名家论坛第十八讲成功在线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汪三贵应邀作题为“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的讲座。

  关于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的关系,汪三贵认为,由于全面小康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仅按照目前较为通用的人均GDP、恩格尔系数、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住面积、大学入学率等几个指标,我国已远超过这些标准。但是,我国是一个区域、城乡、人群差距较大的国家,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人均收入、基本医疗、教育、住房等需求方面,均与发达地区存在较大差距,所以要实现我国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解决这部分人的绝对贫困问题。我们脱贫攻坚的目标是使这部分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解决他们的基本需求。因此,全面小康是社会整体的小康,而脱贫攻坚则是我们的底线目标。

  如何完成脱贫攻坚这一底线任务?汪三贵认为,只能以超常规的“精准扶贫”来达到。从长期来看,脱贫攻坚工作的最大难点,还是如何让贫困户稳定创收,这只能通过产业扶贫实现。而产业扶贫是市场行为,市场机制的扶贫方式不是慈善的扶贫方式,所以需要建立长期双赢的方式,并进行资源整合。对于贫困户而言,其土地和劳动力是资源,政府给予的扶贫资金、贷款优惠等也是资源,只有将这些与扶贫企业有机整合,才能带领贫困户创收。当前,这种整合有四种模式,包括直接生产带动、就业带动、资产收益、混合带动。针对不同情况可使用不同模式。

  汪三贵提出,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后,缩小差距、缓解相对贫困是下一步工作的重心。这项工作是长期的,不仅需要提高贫困家庭的人力资本和内生动力,更要依靠市场的力量。同时,不仅要尽可能发挥更多专业性机构、民间机构的作用,也要依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贫困家庭的市场参与能力。

  在评论环节,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琦认为,我们的脱贫政策是在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的,贫困标准也是根据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因而更加注重追求脱贫的效率和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的培养。对于贫困家庭内生动力的培养,应当考虑在脱贫攻坚中脱贫支持到什么程度、支持到多大的范围更好、如何与内生动力结合起来,使得扶贫脱贫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等问题。

  北京大学教授雷明提出,在国际扶贫理论的不同提法中,消除绝对贫困比较适合现阶段。因为,脱贫攻坚与全面小康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围绕着全体的“人”,这其中一个特殊群体就是贫困群体。贫困群体的形成是有特殊原因的,所以要准确把握这部分对象的特征,要保证所有人不能落伍,全面脱离贫困。雷明认为,脱贫攻坚战是在“精准扶贫”战略下通过实施一整套系统的方法,从制度、机制、组织保障上形成体系化。这也说明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12月31日只是阶段性的胜利节点,这一战略的最高层次是可持续性减贫,要在目前形成的农村治理基础上,继续推进新阶段国家战略的对接,包括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制度性改革。提升生产力,通过发展解决贫困,这是中国脱贫攻坚战中很重要的经验。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武汉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90多位专家学者通过腾讯会议在线参与了论坛。

  (隋筱童)

责任编辑:张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