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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典化为契机推动刑事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2022-07-01 来源:《社科院专刊》2022年7月1日总第607期 作者:法学研究所科研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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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6月27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的沙滩青年论坛之“法典化研究系列”第三场在线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焦旭鹏、诉讼法研究室研究员董坤主讲,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谢增毅研究员主持,两所青年科研人员共20余人参加了论坛。

  谢增毅表示,刑事法是法律体系中十分重要的部分,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问题有其独特性,因此具有专题研讨的价值。此次论坛聚焦“刑事法的法典化”专题,邀请焦旭鹏、董坤两位主讲人分别就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研究进行分享。

  焦旭鹏以“法典化、解法典化与刑法立法科学化”为题展开演讲。他介绍了我国刑法从革命刑法、建设刑法到风险刑法的发展历程,并对一元立法与多元立法两种刑法立法模式进行分析。他认为,多元立法即采取刑法典、特别刑法、附属刑法并存的模式,更有利于维护刑法典的稳定性、权威性与内外体系协调,特别刑法和附属刑法也能兼顾刑法立法的灵活性与适应性。在我国未来刑法典编纂中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可对刑法总则性质的条文、分则中自然犯相关条文、法条用语不科学等问题进行全面修订,并可在具有典型意义的实质性附属刑法立法上有所突破。目前特别刑法和附属刑法的立法方式还存在争议,需要积极稳妥推进。

  董坤以“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问题与路径”为题发表演讲。他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背景及现有规范情况,指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已经具备了法典的基本框架,总体内容较为全面科学,但仍存在规范性、完备性、协调性不足的问题。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进程中,应当注重日常用语和法律用语的有效结合,将实践中运行良好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吸收到法律条文当中,妥善协调刑诉法总则与分则的关系,兼顾法典的统一性。

  演讲之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点评和讨论。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张志钢认为,我国刑法在法典化进程中处于“再法典化”的阶段,应处理好刑法典和其他单行立法的关系,进一步推动制度完善和创新,实现刑法结构的立法科学化,完善刑事处罚体系,不断推进罪刑相适应。法学研究所诉讼法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刘晨琦认为,刑事诉讼法的法典化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刑事司法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谢增毅指出,不同部门法领域的法典化路径和立法重点存在差异,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领域已存在具有法典性质的基本法,因此其“再法典化”也面临和其他部门法法典化不同的立法重点。法典化的目标也并非编纂一部囊括所有相关规范的法典,而应处理好法典与其他单行法之间的关系,兼顾法典的稳定性与规范的灵活性。此次论坛有助于加强不同领域青年学者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希望两所青年科研人员继续加强法典化问题研究,推动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法学研究所科研处/供稿)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