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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研究所与广元市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2021-09-24 来源:《社科院专刊》2021年9月24日总第57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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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9月1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与广元市人民政府在北京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党委书记杨开忠主持签约仪式,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张永生,广元市委副书记、市长董里出席仪式并致辞。

  张永生在致辞中表示,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形成了“1+3”生态文明研究矩阵(“1”是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3”是指生态文明研究所、生态文明研究智库、生态文明研究系),并与各地和高校共建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基地。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与广元市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积极开展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合作,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未来,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将以签订框架协议为契机,对广元市生态文明建设给予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深入研究广元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其总结提升为创新理论。

  董里代表广元市委市政府向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广元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表示感谢。他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心系广元发展,充分发挥人才、专业等优势,推动广元市树立低碳重建、低碳发展的理念,积极探索发展模式转变并取得丰硕成果。未来五年,广元将充分发挥“大山大水大森林”的生态资源优势,抢抓重大战略机遇,全力建设中国最干净城市、无霾城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希望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聚焦生态经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立足广元生态资源禀赋,积极支招添招、集聚要素,帮助广元找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广元路径。广元将紧紧围绕合作框架协议,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在广元开展调查研究、社会实践、干部挂职锻炼等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搭建平台,推动双方共谋新愿景、共启新征程、共结新硕果,确保合作事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广元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主办方/供稿)

责任编辑:张月英